专家解读 ▎柴强: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

建筑杂志社 2024-5-2 18:16:08

编者按: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如何正确理解此次会议相关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杂志社智库研究院连线了多位专家,为大家作专业解读。敬请关注。

专家解读 ▎柴强: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这个表述既有新意,又有深意,且要求更加明确,包括将此前的“保交楼”转变为“保交房”,明确了保交房的责任主体有三个,即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我们相信,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因此会进一步提高认识、同心合力、勇于担当,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确保保交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保交楼成效明显。“保交房”是在保交楼基础上提出的更高要求,不仅要将房地产项目建成,还要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居住生活用水、电、燃气等应接通,购房人能直接或经装饰装修后满足其居住需要。

“保交房”事关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事关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及相关金融风险,事关社会大局稳定,此外还影响到潜在购房人是否敢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能够增强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这次会议强调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不仅明确了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是保交房的责任主体,而且首次提出压实金融机构责任,明确金融机构也是保交房的责任主体,特别是因保交房最缺的是资金,更需压实金融机构责任。因此,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都应积极主动、相互合作,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

此前,一些金融机构可能会认为保交楼的责任主体是房地产企业或地方政府,自己只是“配角”,甚至认为是来帮忙的。实际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是保交房的责任方,也是受益方。因为金融机构往往在房地产项目中有房地产开发贷款,已经预售的,往往还有个人住房贷款。如果不能保交房,金融机构很有可能收不回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虽然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或预购商品住房抵押,但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金融机构难以通过处置抵押物收回全部贷款本息,而且抵押物处置程序复杂、周期长,最终金融机构也会是受损失的一方。金融机构即使从自身利益考虑,也应当对“保交房”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为此,金融机构应更加积极主动落实已经确定的“白名单”,加快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同时应当考虑到,虽然强调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吃”。为此,可进一步探索相关责任包干,比如明确保交房所需资金由金融机构负责。


编 辑: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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